《广州市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建设管理办法》印发

七七
2024-11-14 09:34:18

近日,《广州市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建设管理办法》正式印发。该《管理办法》用于指导各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做好对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的建设、管理等工作,进一步健全我市工会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推动改善户外劳动者工作生活条件。

据了解,户外劳动者工会爱心驿站(以下简称“工会爱心驿站”)的服务对象是环卫工、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网约车(出租车)司机、货车司机、交警协警、建筑工人、城市管理员和市政维修工等户外劳动者。重点解决饮水、就餐、如厕、休息等现实问题,为户外劳动者提供“冷可取暖、热可纳凉、渴可喝水、累可歇脚”的贴心服务。

《管理办法》提出,鼓励以现有房屋、工作场所、休息室等室内场所作为建设点,服务区域相对固定,实际使用(服务区域)面积原则上要求15平方米以上,二星以下驿站和流动驿站空间面积不作要求,开放式空间驿站面积不作要求,但至少能同时容纳户外劳动者4人。

在设备方面,原则上要求配备一个卫生间(或半径100米范围内有可使用的公共卫生间,并应在驿站设置指示牌),配置休息就餐的桌椅、饮水机(电热水壶)、微波炉、空调(电风扇)、应急药品、充电工具、免费Wi-Fi等基本设施。设立一个意见收集本,收集户外劳动者的意见及建议,并根据户外劳动者的需求改进服务措施。有条件的可拓展驿站服务功能,增配冰箱、储物柜、报刊书籍、电磁炉、电视机、爱心捐赠柜、雨具等设施。

此外,《管理办法》鼓励各级工会建设智能化工会爱心驿站,探索通过科技应用来拓展驿站的服务功能和管理功能。智能化系统应包括门禁系统、监控系统、照明系统,以及其他用电设备,具备实现远程监控与管理、数据统计等功能,实现大门开关、灯、空调等远程控制的“无人值守”。后台系统应能实现“遇到问题即时警报”,保障使用安全。

在经费保障上,《管理办法》提到,区总工会,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可安排专项资金对各驿站的建设和日常管理进行专项补贴,补贴标准按照新建站点和已建站点区分。其中新建站点补贴标准一般不超过20万元/个;已建站点按照各驿站的星级和服务数量、质量情况等确定,三星级驿站最高不超过6万元/年/个,四星级驿站最高不超过8万元/年/个,五星级驿站最高不超过10万元/年/个。补贴经费主要用于驿站建设和日常运行中设备物品的采购和维护修理、消耗品补充添置、水电运行成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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