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创新创业企业遴选管理办法发布

张一帆
2024-10-25 09:24:10

近日,《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创新创业企业遴选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将突出“深港联合评审”特点,实现常态化遴选。

根据《遴选管理办法》,对于入驻企业的遴选将突出三大特点:一是“公平公正公开”,坚持信息公开化和流程标准化,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遴选公告,按照评定分离原则组织评审和审定,并向社会公示;二是突出“深港联合评审”,将广泛邀请深港两地投资领域、产业领域等各领域专家共同参与企业(团队)评审和审定;三是突出“行业发展特点”,应属于人工智能、具身智能、生命健康、文化创意、金融科技等香港重点发展的产业领域。

“梦工场”遴选标准

申请入驻的企业(团队)除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外,应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符合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创新等要求,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知识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记录。

同时要满足“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或者企业股权投资;获得香港特区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公营机构、高校等资助(投资);获得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条件之一。

根据企业发展的苗圃期、孵化期和加速期等不同阶段,梦工场还细化了一些遴选标准:

1.苗圃期企业(团队)

①已成立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1名以上股东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企业股东中香港居民合计持股比例50%以上;企业人数规模不超过10人,其中香港居民占比50%以上。

②尚未成立企业的团队,团队人数规模不超过10人,其中香港居民占比50%以上,且有1名以上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请入驻梦工场时已获得首轮外部投资承诺的,应出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团队成立企业后应达到本款第1项标准。

2.孵化期企业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1名以上股东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企业股东中香港居民合计持股比例34%以上;企业人数规模11人以上、不超过30人,其中香港居民占比25%以上。

3.加速期企业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1名以上股东为香港永久性居民;企业股东中香港居民合计持股比例34%以上;企业人数规模31人以上,其中香港居民占比20%以上。

②已获得专业投资机构或者企业股权投资金额1000万港元(或者等值货币)以上,或者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法定机构、公营机构、高校等资助(投资)400万港元以上,且未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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