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力争到2035年 培养造就2千名左右大国工匠 1万名左右省级工匠

张一帆
2024-10-24 09:12:36

为加快建设制造强国的骨干力量,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

《意见》提出,力争到2035年,培养造就2000名左右大国工匠、10000名左右省级工匠、50000名左右市级工匠,以培养更多大国工匠和各级工匠人才为引领,带动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建设,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

其中,在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方面,《意见》指出,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坚持以教促产、以产助教、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产教融合型企业,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教师团队、实践项目。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支持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兼任职业学校实习实训教师。提升办学条件和教学能力,创建一批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

《意见》还指出要加大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力度,健全产业工人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培养急需人才。同时,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大型企业制定技能人才发展战略,健全产业工人培训制度,积极开展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企业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确保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教育和培训。

此外,在维护劳动经济权益方面,《意见》指出,提高产业工人经济收入。坚持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创新者多得,进一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产业工人工资决定、合理增长、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多措并举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创新创造、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以提高技能人才薪酬待遇为重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探索对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股权激励等。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发布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的工资价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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