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全国工商联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通过规范登记审查、加强管理服务、依法开展监督、积极鼓励引导,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
《意见》围绕依法严格登记审查、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强化管理和监督、积极引导发展、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
其中,为推动社会组织加强对人、财、物、活动的管理,《意见》要求社会组织要强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的功能作用发挥,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同时推动社会团体、基金会建立健全分支(代表)机构管理制度,加强对分支(代表)机构的监管。此外,社会组织要加强财务管理,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依法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情况等。
为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各项活动,《意见》提出,将支持业务主管单位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行业管理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要求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质量,民政部门视情向相关部门反馈年检年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督促社会组织及时整改。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要求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规范收费行为,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查处社会组织违规收费行为。重点推进对失信社会组织的联合惩戒,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