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拟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条件 有合法产权房就可入户

曾豆豆
2024-10-09 10:23:38

为吸引更多人口及劳动力流入东莞,提高经济活力,进一步释放广大人民群众的入户需求,近日,由东莞市公安局组织起草的《关于增加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正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在东莞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东莞。

《意见》明确,在东莞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成年非莞户籍人员,已在东莞申报居住登记的,其本人或配偶可以申请入户东莞,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父母(以下称“家属”)可以随迁;房屋产权人、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应由其父亲或母亲作为申请人,家属可以随迁。共有产权住宅房屋(夫妻共有、父母与未成年子女共有或申请人与政府共有的除外),只允许拥有产权份额大于或等于共有人平均份额的一名产权人、购房人及家属入户。其他共有产权人、购房人不再适用本通知规定。合法产权住宅房屋入户的入户受理、审核审批以及监督管理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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