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通知》指出,为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更好满足购房职工合理住房需求,2022年,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惠市住建〔2022〕124号),当前,该通知已到期。由于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自该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继续实施预提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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