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城市第六立面设计,构建绿色宜居城市环境,提升市民公共活动空间的质量,近日,深圳市住建局组织对外发布《城市第六立面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
据悉,所谓城市第六立面,是指市民在可到达的较高俯瞰点(如山体俯瞰点、高层或超高层建筑、飞机起降区等)俯瞰城市时可感知的整体城市形象和空间场所,包括建筑屋顶、建筑立面、建筑周边场地、街道、开放空间和空中连廊等城市空间元素。
《设计标准》提出,新建、改建及扩建建筑工程建筑屋顶应做专项设计,应综合考虑屋顶形态、功能、绿化、光伏、设备设施及材质颜色等要素,营造整洁、有序、活力、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屋顶空间形象。其中,建筑屋顶宜设计为可上人屋面,创造可满足市民休憩、运动、观景等活动的公共空间。而在屋顶色彩设计上,应根据建筑工程所处区域的整体风貌特征,结合建筑类型、建筑风格及自然环境,塑造总体和谐、局部丰富、层次分明的色彩风貌。同一区域功能相似的建筑组群屋顶色彩应形成相对统一协调的效果。除部分特殊要求建筑外,不应大面积选用高饱和度或高纯度色彩。
同时,《设计标准》提出,俯瞰点设计应以提升市民可达性、场所开放性和舒适性、俯瞰视线通达性为目标,提供可俯瞰城市景观的空间场所。设置在建筑屋顶的“空中的士”直升机起降场的设计,应结合建筑条件设置城市候机厅等候机设施。候机设施的设计应以功能复合为原则,宜包含候机、休憩、办公、餐饮、购物、观景、展览等功能。
此外,《设计标准》提出,城市底板设计应协同相关城市建设项目共同设计和建设。其中,具有文化特色和历史意义的地标性建筑立面改造设计,可通过丰富立面色彩、优化立面形态和材质、局部灯光点亮等方式,突出建筑文化特色和标志性,提升城市文化景观品质;街道空间设计应突出俯瞰视角下的街道风貌特色,结合道路等级、尺度、形态及沿街建筑功能等要素,通过多样化的植物搭配强化街道个性特征,打造各具特色、各美其美的街道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