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8月29日可申报!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从事商贸、现代物流航运服务等业务的老板快看过来!《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不含商业分项)2023年度申报指南来啦!最高支持金额可达600万元!
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深前海规〔2020〕3号)、《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促进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深前海规〔2024〕10号,以下简称“《商贸物流办法》”),为做好2023年度《商贸物流办法》(不含商业分项)申报工作,现制定本申报指南。
申报主体
在前海合作区实际经营,申报时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从事商贸、现代物流、航运服务等业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及自然人。
扶持期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申报条款
《商贸物流办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申报时间
2024年8月9日-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