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同意茂名市高州市等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备案。这是《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的通知》印发后的第一批项目,标志着广东在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扩面提质”工作中迈出了重要一步。
据悉,首批获批的茂名市高州市、清远市连州市、珠海市香洲区、河源市龙川县、云浮市云安区、云浮市罗定市、广州市番禺区、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单元)、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单元)、江门市台山市(海宴镇单元)、惠州市惠阳区(三和街道单元)12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原则性通过省自然资源厅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班审议,并经省“百千万工程”指挥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班成员单位会审,由省自然资源厅正式批复同意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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