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总工会最新消息,近日,由省总牵头,并与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其他成员单位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集体协商 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的指导意见》已公布并实施。《意见》聚焦以开展集体协商、建立健全技术工人薪酬激励机制作为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重要抓手,鼓励企业以提高技术工人薪酬待遇为重点与职工开展集体协商,引导广大技术工人主动提升技能水平、积极开展技术创新。
《意见》明确四个协商重点:协商技术工人薪酬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以技能价值为导向的薪酬分配制度,体现多劳多得、技高多得的价值分配导向;引导企业坚持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原则,建立完善向一线技术工人倾斜的薪酬分配制度,强化薪酬分配的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协商技术工人成长激励机制,推进中国特色学徒制,鼓励企业建立技术工人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企业实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评价制度,发挥企业在人才使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
协商技能人才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企业技能人才激励机制,落实职工创新奖励措施;建立健全企业与职工利益共享机制,探索企业与技能人才收益共享的多元化激励模式;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鼓励企业提高南粤工匠、南粤技术能手、南粤首席技师或广东省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高精尖缺”高技能人才等的薪酬待遇。协商福利待遇和津补贴标准,引导企业不断提高技术工人的福利待遇,鼓励企业围绕技术工人福利奖励的提取和使用与职工开展协商,鼓励建立职工疗休养、体检、子女托管、困难慰问等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