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作方案发布!惠州推动交证一站式、零时差

七七
2024-07-22 11:36:35

据媒体消息,日前,惠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惠州市分行发布《关于推行“交地即交证”工作方案》《关于推行“竣工即交证”工作方案》《关于推行“抵押即交证”工作方案》,推动实现交地、竣工、抵押与交证一站式、零时差完成,进一步便利企业不动产登记。

据悉,“交地即交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土地出让(划拨)价款、税款缴纳完毕的国有建设用地,在用地单位申请且符合登记条件的前提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完成土地交付手续的同时,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该业务通过简化流程、部门协同、前置核查等手段,为提出申请的用地单位在供地且缴清土地出让(划拨)价款及相关税款后即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交证”。

根据工作方案,今后,在土地供应前开展土地勘测定界时,将同步开展地籍调查审查,出具权籍调查成果,为后续同步办证做好准备。用地单位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业务或办理划拨业务时,受理部门将同步告知“交地即交证”受理清单及流程并进行材料预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需补充提交的资料。

“竣工即交证”是指项目单位在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同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竣工即交证”登记服务,在符合登记要求的前提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时,即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相关工作方案,项目单位申请“竣工即交证”登记服务时,将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房屋测绘成果、地名证明等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容缺”受理登记申请,同步完成房屋测绘成果质检和信息入库。信息入库后,项目一旦通过竣工验收,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直接收取备案信息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抵押即交证”是指对四至清晰、权属无争议、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土地出让价款及税款缴纳完毕或建筑物通过规划核实的国有建设用地,有抵押融资需求的用地单位,可一并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和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步为用地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

根据工作方案,有抵押融资需求的用地单位在向银行提交申请贷款资料后,银行将提前介入、靠前审批,在用地单位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利用不动产单元代码“一码关联”,使用不动产单元号代替不动产权证书号填写抵押登记申请材料。

用地单位通过规划核实后,在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材料时,可一并提交上述抵押登记材料,同步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和抵押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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