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16届75次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部分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南沙区实施的决定(草案)》,强调要全力推进建设南沙重大战略性平台,创新体制机制,完善组织保障,确保职权调整“放得下”。要加强沟通衔接和业务培训,优化办事流程,确保职权调整“接得住”。要大力推进“减证便民”,加强数智化技术应用,确保职权调整“管得好”。
根据《决议》,广州将31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南沙区实施,包括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28项。
其中,行政许可方面,包括“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查”等3项行政许可,调整由南沙区实施。
行政处罚方面,包括“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反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和27项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活动中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在内的共计28项行政处罚,调整由南沙区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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