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上午,惠州海事局、惠州市交通运输局与中国船级社惠州分社签订了《惠州籍船舶证书“协同联办”三方协议》。据介绍
据了解,该协议主要针对船舶注册(变更)所有人、船籍港后,拟在惠州进行船舶登记、申请船舶检验、申办船舶营业运输证的国内航行船舶,可以跨单位“协同联办”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船舶检验证书等10种船舶证书。行政相对人在海事业务窗口(含网上申请)提交申办材料,各单位根据材料预审情况提前介入,平行开展工作,对审批无实质性影响的申请材料还可采用容缺受理或告知承诺等便民利民措施,实现船舶证书跨单位协同联办。
据介绍,海事、交通和船级社三方将认真落实协议内容,优化完善船舶“协同联办”机制,高效办理船舶相关证书文书,吸引优质高标船舶登记落户,助推惠州航运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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