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推进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稿》提出,到2027年,对使用年限长、技术落后、不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节能环保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的建筑施工设备,按计划完成更新改造。
《意见稿》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工作,将中型或5万元以上的建筑施工设备纳入台账管理。支持龙头骨干施工企业积极更新建筑施工设备,引领建筑行业形成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氛围。
同时,国有企业承接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依法分包时,鼓励在合同中约定专业承包单位和设备租赁单位等更新使用符合要求的建筑施工设备。鼓励民营企业参照上述要求开展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工作。
《意见稿》提出,一定规模(工程项目投资规模1亿元及以上)的政府性投资(含国有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在工程招标中将使用先进建筑施工设备(含智能建造设备)等作为评审因素,要求中标单位承诺不使用节能环保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设备。在施工合同等明确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设备进场及使用要求。
建设单位可将施工现场建筑施工设备使用情况纳入标后履约管理,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加大安全保障投入,按规定更新施工现场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主要建筑施工设备,应用技术先进的智能建造设备,逐步淘汰落后建筑施工设备,提升施工安全防护水平。
此外,《意见稿》鼓励企业推广应用技术先进、数字化、智能化、工业化程度高的建筑施工设备,如造楼机、5G塔吊、智能升降机、建筑机器人等,引导上下游优质企业形成先进建筑业产业链,推动传统建筑业向新型建筑工业化转型升级。支持企业聚焦科技创新,发展智能化、工业化、绿色化新型建造方式,打造一批智能建造试点标杆项目,发展建筑行业新质生产力,大力推动新能源、新技术的建筑施工设备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