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7月1日起调整2024-2025年度(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有关事项。详情如下:
调整时间和范围
已开户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在2024年7月至9月完成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额的调整工作。
缴存比例
缴存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均为12%,下限均为5%。
缴存基数和缴存额上下限
本汇缴年度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3年全年工资总额(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的月平均数。市直和镇街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586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限为6380元。
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中山市最低工资标准(现行标准为1900元),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下限为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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