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正式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

谢琳
2024-07-02 09:46:58

7月1日,据中国广州发布:广州今天开始试点推行机动车行驶证电子化。此外,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高峰限行”管理措施也正式实施。据悉,为进一步缓解城市早晚高峰道路交通压力,适应广州交通机动化出行需求增加的新形势,广州交警对《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非广州市籍中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8〕3号)进行了优化调整。

《调整通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工作日7时30分至9时,17时至19时禁止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下同)在本市以下范围内道路通行(不含高速公路、华南快速干线、东南西环城市快速路):

广州市大观路(广汕路至中山大道段,不含)、东环城市快速路(中山大道至东圃大桥段,不含)、珠江水道(东圃大桥至仑头隧道、至南沙港快速、至丫髻沙大桥、至广和大桥段,长洲岛和生物岛北面、番禺区北面、海珠区和白云区西面、大坦沙和金沙洲东面),鸦岗大道(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鸦岗大道至春岗立交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三期辅路(不含)、尖彭路(不含)、同泰路(不含)、广州大道北(同泰路以北段,不含)、华南快速干线二期(春岗立交段至广汕路段,不含)、广汕路(大观路至华南快速干线段,不含)合围的区域,以及进入上述区域的洛溪大桥、鹤洞大桥、洲头咀隧道、珠江隧道、珠江大桥东桥、金沙洲大桥。

二、以下非广州市籍小客车不适用本通告第一条规定:

(一)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客车),持校车标牌且标牌路线行经本市行政区域的非广州市籍校车,港澳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

(二)符合条件并在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了预约登记的车辆。

三、召开中国共产党广东省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广东省委员会全体会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和广东省政治协商会议,举办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等期间,不实施非广州市籍小客车通行管理措施。

四、非广州市籍小客车每个自然年前两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违反本通告规定起依法进行处罚。因紧急特殊情况违反本通告规定通行的,可向广州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陈述和申辩。

五、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六、本通告中的小客车是指符合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GA802-2019)机动车规格分类表规定的小型和微型载客汽车。

七、本通告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5月31日

此图仅供参考,以路面实际交通标志为准

“高峰限行”相关问答

“高峰限行”是否有执法过渡期?

7月1日至15日为执法过渡期。7月16日起,广州交警正式对违反《调整通告》规定的车辆依法进行违法记录和处罚。

可以一次预约多个出行日期吗?

可以的。申请方式可以是单独申请1个工作日,也可以一次性申请多个工作日。

如果预约了某日出行,但当天临时改变未能出行的,是否算在预约天数内?

如临时改变出行,需在通行日当天24时前申请取消,超期未取消的,视为已使用,并计入预约天数。

如果我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于同一天的早高峰及晚高峰出行,处罚几次?

对于同一天违反《调整通告》规定的非广州市籍小客车,只作一次处罚。

现场标志标牌是否已更新?

广州交警已协调相关道路主管部门在限行点位设置“非广州市籍高峰限行标牌”,6月30日前全部更换完毕。

【来源:中国广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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