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六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业主)应先领取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悬挂在工地围墙显著位置,直至规划验收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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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六部门联合印发《广州市加强临时性建筑工程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5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业主)应先领取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悬挂在工地围墙显著位置,直至规划验收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