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最新消息,近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施行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放宽在职人才入户年龄限制等3项政策措施。
《意见》明确,东莞将进一步放宽人才入户年龄条件,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级职称、技师及以上技能人才、表彰类技能人才放宽至55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职称人才放宽至5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初级职称人才放宽至45周岁以下,高级工放宽至40周岁以下,中级工放宽至35周岁以下。
此外,《意见》明确,东莞将对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实行“先入户后就业”政策。根据新政,在东莞市申报居住登记的非莞户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毕业5年内可按“先入户后就业”原则,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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