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外发布《广州市促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发展资金支持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补助金额最高可达200万元,三星级绿色建筑项目、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资助金额上限均为100万元。
据悉,《意见稿》适用于具有良好的社会、环境、经济效益及引领示范效应的已竣工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具有适用性和先进性的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行业相关标准、规范和科研项目。政府投资项目不在支持范围之内。
资金奖励标准方面,对于获得绿色建筑高星级标识的项目,二星级绿色建筑按50元/㎡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50万元,三星级绿色建筑按100元/㎡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对于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达到国家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分别按照50元/㎡、80元/㎡、100元/㎡予以补助。单个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补助金额上限为200万元。
对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按照综合节能率给予补助,改造后综合节能率不低于20%的,按25元/㎡予以补助,10%(含)至20%(含)之间的,按15元/㎡予以补助。单个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补助金额上限为100万元。
对于行业标准、规范编制项目,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被国家相关部门采用并发布实施的,奖励额度为50万元/项;被广东省相关部门采用并发布实施的,奖励额度为30万元/项;被广州市相关主管部门采用并发布实施的,奖励额度为15万元/项。
对于科研项目,按照不超过每项课题研究自筹经费的50%且最高不超过50万元给予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科研项目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意见稿》,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资金支持项目实行集中申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布年度资金申报通知和申报指南,明确资金扶持计划类别、重点方向、申报条件、受理时间和申报材料要求等,并通过公众媒体、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