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院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白皮书(2019—2023)

七七
2024-06-03 09:57:45

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广东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白皮书(2019—2023),全面展示了2019年以来,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责,多方位、全流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做法和成效。

《白皮书》指出,广东法院针对未成年被告人普遍涉世不深、法律意识淡薄、滋生犯意受外部环境影响大这一情况,通过持续强化社会调查、大力开展未成年人的心理疏导和测评、做实法庭教育、聘请合适成年人到场参与诉讼等方式,依法全面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全省法院先后对2965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为2243名未成年提供心理疏导和测评工作,先后邀请545名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

《白皮书》明确指出,广东法院始终将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作为工作重点,始终保持对杀害、伤害、强奸、猥亵、虐待、拐卖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五年来,广东法院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先后开展“春雷”、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及性侵犯罪等专项行动,依法对社会广泛关注的“梅姨拐卖儿童案”主犯张维平、周容平判处死刑。

同时,广东高院积极探索推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提级管辖改革,明确将具有“刑法规定有关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性侵或以其他方式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等情形的一审案件,可由中级法院审理,实现审判资源重点倾斜。

此外,《白皮书》显示,广东法院注重将审判职能和未成年人家庭支持、社会关爱力量进行整合,通过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建立搭建判后复学就业平台、发出家庭教育令和司法建议等方式,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五年来,广东法院对符合封存犯罪记录条件的做到了“应封尽封”,先后对疏于管教的未成年被告人法定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195份,向教育、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355份,依法为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或争取政府、社会支持筹措经济救助897.1万元、帮助985名未成年罪犯实现复学和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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