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近日,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单位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六大举措,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据了解,六大举措中明确,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
具体而已,珠海从优化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全面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取消商品住房限售年限、鼓励支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加大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等共计六方面制定了具体措施。
亮点一:优化商品住房定价机制
为优化商品住房定价机制,《若干措施》提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时间间隔由三个月调整为一个月。
亮点二: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为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若干措施》提出多项支持举措,一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再审核购房人资格;二是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转让限制年限规定(有限制产权转让的除外);三是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和购房人三方联动开展“以旧换新”活动,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存量房产置换新房的活动,促进居民家庭通过“卖旧买新、以旧换新”;四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单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60万元,双缴职工贷款最高限额调整为100万元。
亮点三: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
为加大金融支持房地产力度,《若干措施》提出,一是加快推进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对符合“白名单”要求的合规房地产项目积极给予资金支持,做到“应贷尽贷”,保障项目按时建成交付,切实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二是指导金融机构优化贷款审批和发放流程,加快放款速度;三是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但资金基本能够平衡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