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香港特区政府宣布,在六个月准备期(即2024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后,从2025年1月1日起撤销对货运燃油附加费的规管。撤销对燃油附加费的规管后,航空公司可就从香港出发的航班,决定货运燃油附加费的水平或选择不征收此附加费。
据悉,目前航空公司须按民航处公布的水平征收货运燃油附加费,可能会影响市场竞争和香港货运业的多元化发展。有关规定将予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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