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从珠海市教育局消息,为切实提高食堂服务保障质量,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教育局逐步取消教工食堂,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
根据珠海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在市直属学校推行师生“同餐同菜同价”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市直属学校食堂自今年5月起,面向全体教师和学生开放,原则上不得设立教职工食堂,做到“同样的饭菜、同样的质量、同样的价格”。实施“同餐同菜同价”制度,教师能够直接、准确、高效掌握学生对食堂服务质量的评价及意见,对食堂原材料采购、每周食谱、菜品质量、饭菜价格等进行日常监督,提升学校食堂服务保障水平。
根据《通知》,提高食堂服务保障质量的另一大举措是探索食堂自营模式,规范食堂财务收支核算,严格规定自营食堂餐费中的原材料、水电、燃气、耗材及人工成本占比,提高学生伙食费的“入口率”。与此同时,完善食品安全负责制,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成立由学生代表、教师代表、家长代表等组成的膳食委员会,加强对学校食堂监管,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