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就《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有关情况进行了介绍。据悉,《规定》共16条,明确了适用范围,开展补给活动的工作要求,药品、医疗器械、免税烟草制品等各类物资供船渠道和制度规范,通关便利化措施,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守法义务等。《规定》将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据介绍,《规定》明确,国家建立健全适应国际邮轮靠港补给的制度规范,鼓励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保护国际邮轮经营者、靠港补给物资及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对标国际一流邮轮运营公司,大力培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邮轮运营企业。加强航线规划、船舶管理、品牌建设、风险防控等专业运营能力建设。加快邮轮运营人才培养,不断完善服务保障体系,有序推进国际运营合作。
同时,《规定》要求推进国际邮轮靠港补给配套设施建设,创新管理模式,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对靠港补给物资实行分类管理,完善不同种类物资的通关、仓储等管理措施,推动国际邮轮物资供应保障中心建设等。同时对补给保税油、岸电、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免税烟草制品、常用低危物资等作了规定。并指出,将通过国产大型邮轮、极地小型邮轮等实船建造验证,带动邮轮总体设计、总装建造等系统突破,提升邮轮安全质量和绿色化智能化水平。打造符合国际规则的配套产品检测认证等技术服务体系,完善标准体系,推动邮轮配套产业链供应链发展。
此外,在对“优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提出原则性要求的同时,规定了若干具体措施,如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通关手续等。
值得一提的是,《规定》还指出,鼓励企业创新和丰富邮轮旅游产品,将中国传统文化元素融入航线开发、旅游服务中,增强对全球旅客吸引力。围绕银发经济等特色消费市场,为老年人等特定人群提供更精准更便利的旅游服务,提升邮轮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旅游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