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交通运输领域设备设施更新工作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根据《工作方案》,惠州将推进公交车、出租车老旧车辆更新,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机场转运车辆等电动化替代,老旧营运客货车、公路养护车辆设备淘汰更新,营运船舶报废更新和岸电建设使用,低空经济示范应用,高速公路服务区升级改造,防范船舶碰撞桥梁设备设施改造等七大行动。到2027年,全市交通运输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
支持老旧公交车出租车更新
《工作方案》提出,鼓励推动10年及以上老旧公交车和老旧出租车车辆更新。搭建公交车、出租车企业与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经销商沟通对接渠道,发动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经销商叠加购车优惠让利、提供个性化服务方案等措施,鼓励企业综合考虑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报废换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老旧车辆,推动老旧公交车、出租车加快更新。持续推进公交适老化与无障碍化改造,积极推广小型化公交车辆、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辆。
支持城市物流配送车辆电动化替代
《工作方案》提出,学习借鉴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工作经验,积极推进申报创建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通过优化通行政策和停车政策、完善充电设施、落实资金支持等综合性措施,支持在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推广应用电动车。
支持邮政快递物流企业老旧安检设备更新,分阶段、分层次推进,支持更新一批运输和末端配送车辆,推广使用新能源无人配送车辆,提高邮政快递电动新能源运输工具的比例。
机场区域内运行的通用车辆以及牵引车、客梯车、机场摆渡车、引导车、行李传送车、升降平台车、行李拖车头、叉车和贵宾车等特种车辆实施“油改电”,鼓励市内机场运营企业实现机场摆渡等转运作业车辆基本实现电动化。
支持老旧营运客货车淘汰更新
《工作方案》提出,鼓励各县(区)结合实际积极出台补贴政策,引导道路客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客货车,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推动8年及以上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客货车淘汰更新;全面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
依托交通强国建设试点等工作机制,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港区生产作业、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运营补贴、通行路权、差异化收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探索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超前布局规划并集中开展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示范建设。
优化办事流程,在道路运输证件配发、车辆注销、信息变更等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提升便利化水平。鼓励各县(区)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相关充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枢纽、公交场站等充电设施升级改造,提升充电便利性。
大力支持新能源动力运输船舶发展
《工作方案》提出,支持内河客船10年、货船15年以及沿海客船15年、货船20年船龄以上老旧船舶加快淘汰更新。鼓励有条件县(区)建立现有燃油动力船舶退出机制。
探索推动绿色甲醇动力船舶试点应用,推进LNG动力技术在沿海、东江干线、珠三角水域等中长距离货运船舶上应用,重点推动纯电池动力在中小型、短距离内河货船及客运船舶等应用,鼓励船舶创新开展箱式电源等可移动设备换装模式应用。
加快建设大中小型低空飞行器起降场
《工作方案》提出,抢抓低空技术创新和产业高速增长的战略机遇,以场景开放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建设飞行保障体系,加快培育低空经济产业链,形成以低空应用创新为牵引、低空数字服务为动力、低空装备制造为支撑的低空经济产业体系,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低空经济产业高地。
加快建设地面起降设施网,加快建设低空飞行航空器飞行需要的大中小型起降场,形成多场景、多主体、多层次、有人无人机兼顾的起降点网络。加快建设低空智联网,协调推进低空通信、导航、监视、反制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密建设低空智能通讯网,建成覆盖全市的低空智联网。建设低空管理服务平台,完善飞行监视、申请与审核、告警等功能。建设低空安全监管执法平台,开展低空飞行器及人员信息管理、非法低空飞行器识别、预警和查处。推进空域改革,释放更多适飞区域。
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改造
《工作方案》提出,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我市现有高速公路服务区间距偏大、规模不足等问题,基本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特色鲜明、环境和谐的高速公路服务区体系,推动服务区服务水平和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到2027年,新建及提升改造高速公路服务区6对11个,推动双月湾服务区、松元服务区、博罗园洲服务区等服务区与主体工程同步建成,推动仲恺北服务区单侧、龙门服务区、泰美服务区等服务区提质改造。
进一步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加密、优化;普通干线公路同步配建充电基础设施,具备条件的已建服务区逐步增设充电基础设施。到2027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总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15%,普通国道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总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总数的10%。
提升通航桥梁防止船舶碰撞能力
《工作方案》提出,完善提升桥梁主动预警装置的应用能力,合理设置和加强防撞设施。研究推进布设在役重点桥梁的结构健康监测系统及异常预报预警装置,进行实时、长期结构健康监测,全面强化桥梁结构安全保障,提升突发事件等应急响应能力。
进一步加大东江“夜游船”等内河重点船舶智能监管系统安装力度。充分发挥系统作用,加强对船舶和船员的动态监督管理,及时妥善处理预警信息,督促在船船员纠正不安全驾驶和作业行为,并定期对船舶的动态监督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