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加速创新要素向“百千万工程”一线集聚,推动文旅渔体产业创新融合,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近日,南澳县、汕头大学、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将共同举办南澳县“乡村运营师”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相关内容如下。
一、大赛主题
凝心聚力“百千万”,共绘乡村新篇章
二、赛事安排
大赛由南澳县、汕头大学、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双百行动”县校合作工作专班主办,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大赛分初赛(2024年4月-6月)和决赛(2024年7月-2025年1月)两个阶段。
三、活动目标
2024年“乡村运营师”大赛聚焦贯彻省委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工作部署和市委的具体要求,突出以“头号力度”推动“头号工程”,凝聚“双百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大赛对接南澳县域内各村,参赛团队以产业振兴为主线,在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集体经济、人才引育、技术创新、乡村规划、生态宜居、美化设计、乡土文化、基层治理等领域全面开展项目策划,形成可落地实施的“一村一策”乡村运营项目,带动村“两委”班子、乡村青年塑造乡村运营理念,创建一批特色化、品牌化运营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典型,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和示范模式。
四、参赛报名
本次比赛面向对象为:高校师生,以及对乡村运营感兴趣、有相关经验的企业、机构、团队。
参赛团队请向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naxldbzj@163.com)提交报名表(附件2)。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电话:18025603456、13531290088。大赛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7日。大赛不向参赛团队收取任何费用。
五、比赛内容
各参赛团队按照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聚焦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增添新优势,重点考核项目在整合南澳海岛资源,推动文旅渔体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南澳县“百千万工程”走深走实方面的作用,包括但不限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与优化、科技创新、特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品牌建设、城乡结合、集体经济盘活、农业金融与保险、社会资本引入等。大赛对参赛运营方案的评价着重方案运营效能、投入产出比和可操作性、示范性、带动性,共评选一等奖5个、二等奖5个、优秀奖10个。
六、赛程安排
比赛分初赛及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包括运营方案策划、组团实地调研和方案解析展示三个环节,评选出比赛成绩前20名的运营方案团队晋级决赛,组委会同时组织相关单位对上述20个运营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运营方案涉土涉农涉法等方面的合规性。
2.决赛。包括“精彩演绎”(运营方案介绍视频、PPT讲解,20进10)和“巅峰对决”(运营方案团队向评委、投资人路演,10进5)两个环节,“巅峰对决”环节将采用公开路演、媒体平台录制播放的方式进行,通过两个环节评选产生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成果要求:在初赛环节,每个参赛团队需完成运营方案策划书和5分钟左右的短视频各一份;进入决赛环节的参赛团队需进一步完善运营方案策划书(明确运营成本及收入分配)和10-15分钟的方案介绍视频(政策背景、调研情况、实地情况、资源支撑及预期效果)各一份(详见附件4),鼓励参赛团队按南澳县有关规定形成招商引资储备项目材料(详见附件3)。
七、奖励与配套政策
1. 给予每个进入精彩演绎环节的团队5000元经费资助,用于进行更加深入的实地调研、作品创作和社会实践。
2. 本次大赛设置一等奖5个、二等奖5个、优秀奖10个,一等奖奖金5万元(税前)、二等奖奖金2万元(税前);5个一等奖团队负责人及团队指导教师由县农业农村部门聘为南澳县“乡村运营师”并颁发聘书;大赛组委会为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
3. 一等奖团队运营方案进入南澳县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团队参与收益分配。招商成功落地项目,再给予每个团队项目投资金额2%(最高不超过税前50万元)的奖励(参赛团队为高校的,由指导老师根据成员贡献度分配);对投资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再给予高校参赛团队指导教师1万元(税前)个人奖励。
4. 在南澳投资落地的运营项目,参赛团队中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可根据《南澳县乡土人才认定管理办法》进行认定,享受相关政策扶持。运营项目孵化期间(已有实际资金投入但暂未产生实际收益期间),相关属地乡村振兴人才驿站可为运营团队提供免费办公场地。
5. 以上奖励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均含税且由大赛组委会代扣代缴。
八、其他事项
(一)人身安全
本赛事团队在开展乡村实地调研和运营服务时,应确保人员的人身安全。南澳县主办单位及相关部门做好团队与乡村的联系对接工作。团队成员应购买人身安全保险,并尽可能集体行动。
(二)成果责任
团队对成果负完全责任。参赛最终成果必须基于实地调研和充分的事实依据由团队独立完成。不得存在材料和数据造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成果必须思想健康、积极向上,不得包含违法、违规内容。
(三)成果权利
大赛期间成果知识产权归参赛团队所有。大赛结束后获奖团队运营方案及相关附加设计的成果知识产权由相应村村民委员会持有。参赛团队可在征得村委会允许的基础上,以运营方案参加其他乡村运营类比赛活动。
(四)解释权
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