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就该局本月印发的《优化规划管理助力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作出解读并指出,将阳台半计容比例上限由原来的15%提高至20%,且允许设置一个满足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其进深的新规,主要出于珠海湿热、多雨的气候特点,以此支持住宅户型品质提升,增加住宅舒适度。这意味着按照《措施》设计的新房屋,阳台等半开敞空间或将更大。
据了解,《措施》的印发实施主要出于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推动“数字化、智慧化、绿色化、产业化”新型住宅产品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向往的目的。
在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部分,《措施》明确,对房屋计容建筑面积计算规定作出调整。公共开放空间的交通附属设施,建筑物屋顶的梯屋、电梯机房、水箱间、人防报警间、通信基站机房,实施绿色建筑技术而必须增加的建筑空间,既有房屋增设必要的消防楼梯、连廊、无障碍设施、电梯等都可成为不计容建筑面积的情形。这些举措旨在提高公共开放空间的舒适性和实用性,让建筑设计更好满足安全疏散等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措施》明确住宅建筑每户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占户型水平投影面积比例不超过20%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超出20%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阳台进深不超出2.4米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满足开敞率不低于40%的主景观阳台不限制进深。除承重墙、柱、垛以外,结构净高不超过2.1米且进深不超过0.8米的全采光住宅建筑飘窗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当飘窗结构净高超过2.1米或进深超过0.8米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
同时,《措施》优化地面停车设施规划管控,明确居住用地内建筑物首层(整层或局部)作为停车库(层高不超过3.9米)的,可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市自然资源局指出该举措旨在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速项目建设,支持住宅建设地面停车库。这意味着以后半阳光式的停车库建设将获得更多支持鼓励,降低停车空间土地开发成本。
此外,《措施》还在简化公示程序、优化规划条件核实管理、鼓励公共配套设施建设、探索打造全龄友好型无忧社区、支持居住配套商业设施建设等方面推出具体举措,降低项目开发建设成本,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