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结果将于3月30日落地广东

七七
2024-03-18 09:43:36

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做好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明确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结果将于3月30日落地广东。

据悉,第九批国家药品集采共涉及41种药品,涉及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消化道疾病、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和麻醉药等多种治疗领域,中选药品价格平均下降58%,有效减轻患者负担。广东共有2160余家医疗机构参与报量,约定采购量总量约1.5亿片(粒/袋/支)。

其中,本次集采首年采购周期从3月30日至2025年3月29日。采购周期内,医疗机构应优先使用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并确保完成约定采购量;对于超出协议采购量的,要求企业继续按中选价格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同时,本次集采新纳入医保目录的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干混悬剂、注射用磷酸特地唑胺、拉考沙胺口服溶液3个品种,相关中选企业主动提前执行集采中选价格的,其正式的采购协议期可与第九批集采同步执行,正式执行采购协议期之前的采购量不计入约定采购量。

此外,第九批国家集采中,有阿奇霉素、地塞米松等11个品种与此前开展的省际联盟集采重叠。各采购平台应根据首年约定采购量按1月10日至3月29日的执行时间折算省级集采约定采购量。自3月30日起,不再执行省际联盟集采相关中选/备选结果,执行第九批国家集采中选结果,重新签订购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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