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加快筹建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 组建全市首批涉外法治人才专家库

谢琳
2024-03-13 09:31:21

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出台《深圳市司法局关于高水平法治保障深圳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优化法治环境、强化法治支撑、深化涉外法治建设等领域提出了16条具体举措。

围绕如何优化法治环境,《若干措施》提出,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立法供给,加快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促进条例、修改创业投资条例等重要立法进程,有序推动修改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更好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提升政府在政府引导基金、总部项目与重点产业项目发展等方面决策的法治化水平,持续营造有利于创新的决策环境;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研究出台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探索推行“执法监督码”,致力解决“执法扰企”问题;贯彻新《行政复议法》,依法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持续推出涉企行政复议类案审理意见,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围绕服务保障科技创新、产业创新,《若干措施》围绕市场主体法律需求,要求推广法律服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规范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加大投资、金融、证券期货等领域调解服务力度,为产业发展金融“活水”护航。

围绕服务保障深圳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若干措施》提出,加快修订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推动出台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法治保障措施,强化前海、河套重大平台法治保障。

此外,《若干措施》要求全面落实深港法律合作安排,推动签署深澳法律合作安排,深化深港澳法治交流合作;开展中外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深化港澳律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丰富涉外律师服务供给;完善企业合规预警联合发布机制,引导走出去企业强化合规意识;加快培育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引进港澳台及外籍调解员,推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建设;引进涉外律师领军人才,加快筹建粤港澳大湾区涉外律师学院,组建全市首批涉外法治人才专家库,努力打造涉外法治人才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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