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司法局13条措施 持续聚焦“百千万工程”落实

谢琳
2024-03-07 09:32:03

为全面推进区域协调发展,以高水平法治保障珠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珠海市司法局对外印发《2024年珠海市司法局法治保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以13条具体措施持续聚焦“百千万工程”落实。包括:

一、全力支持服务保障合作区发展

以合作区需求为导向,畅顺专班工作组联络机制,主动加强与省政府横琴办政法工作处、合作区法律事务局的联系和日常工作对接;持续开展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律服务交流研讨、学术论坛、互动宣传等活动,推动法律服务合作交流;大力培育涉外法治人才,加强政校协作,共建实践基地,打造“涉外法律培训中心”品牌,开展“法先锋”粤澳法治讲坛系列活动;创新行业普法形式,持续拍摄“你问我答”粤澳法律直播间节目,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在合作区生动实践。

二、完善建立相关制度保障体系

用好“立法直通车”制度,涉及“百千万工程”的立法项目随报随审、不受限制;用好用足两个立法权,协助加快推进涉及“百千万工程”等重点领域立法项目;设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听取基层意见,全力推进“百千万工程”建设走深走实。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事权下放法制审核,对下放镇街的事项进行动态调整,推动解决镇街执法突出问题,加强对镇街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和督促。

三、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

落实市委、市政府“组团纵向帮扶村居”任务,在推动政策宣传贯彻落实、培育发展乡村产业、完善乡村基础设施、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强化科技金融消费支撑、广泛汇聚社会力量等方面加强帮扶力度。落实市委“绿美模范机关创建”统一部署行动,引导各基层党组织及党员在绿美珠海生态建设上担当作为、多作贡献,利用“三会一课”开展“绿美珠海生态建设”政策宣讲、工作指导,制定植树计划,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认捐、认种、认养、认建活动。

四、深化落实法治建设“四级同创”任务

联合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开展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及2024年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联创联建工作;加强对各区(功能区)创建工作指导,规范创建申报工作流程,落实材料预审、实地考察、征求意见、公告公示等规定程序;支持斗门区打造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创建品牌,以“法护航”品牌方案深入开展“珠海市基层民主法治示范培育项目”工作;组织各功能区开展省级、国家级“守法普法示范区”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平安乡村法治乡村建设

推进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调解与其它纠纷解决方式衔接联动对接,完善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业务、制度和保障能力建设,探索发展培育特色基层调解品牌,实现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依托珠海市民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律师、公证、行政复议、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升级打造珠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新体验。完善覆盖城乡四级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依托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珠海法律在线”网站、“珠海智慧司法”微信小程序,实现法律援助“市域通办”“一网办”“当日办”。

六、做好乡村振兴基层法治人才培养

优化“法律明白人”培养服务措施,启用“珠海智慧普法”平台“法律明白人”培训子系统,实现“法律明白人”线上学习交流及展示功能。落实“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把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乡土优势和法律顾问律师的专业优势结合起来,实现1+1>2的效果。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普法活动,持续开展“反电信诈骗”“普法大篷车”“普法微课堂”“送法进海岛”等“送法下乡”活动,以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切实提升基层群众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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