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政府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优化调整限购政策,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
《通知》提出,将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和政策体系,加大供应力度,不断满足各类保障人群住房需求。2024年计划筹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10万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8万户。
《通知》要求,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建立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的通知》(建房〔2024〕2号)要求,建立广州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搭建政银企沟通平台,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提出可以给予融资支持的房地产项目名单,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通知》明确,优化调整限购政策包括;
(一)在限购区域范围内,购买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不含120平方米)住房,不纳入限购范围。
(二)在限购区域范围内,居民家庭将自有住房用作租赁住房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或者在我市存量房交易系统取得房源信息编码并挂牌计划出售的,购买住房时相应核减家庭住房套数。
(三)对于具备合并不动产权证书条件的房屋,购房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业务、合并登记业务一同办理。
(四)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转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