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珠海高质量发展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围绕高质量发展出台17项法治工作举措。
根据《若干措施》,下一步,珠海将逐步完成30项重点任务,统筹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涉外法治等法治资源,聚焦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探索加强粤港澳三地制度衔接规则对接及民商事司法协作,为珠海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若干措施》明确,珠海将为全力支持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同时,珠海将支持香洲区打造全国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化澳门法律制度研究梳理,推进相关领域制度选编,深化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检察交流合作基地、珠澳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建设,促进法治深度融合与协同发展。与此同时,珠海将扎实做好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试点工作,引入更多大湾区律师在珠海执业,推动在珠海设立更多联营律师事务所等。此外,珠海将在法治领域主动对接合作区,全力支持合作区改革创新实践。具体包括支持合作区琴澳国际法务集聚区进一步丰富法治内涵,健全完善珠海市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功能,为在合作区生活的澳企澳人、社区居民等群体提供差异化、一门式和精准化的优质公共法律服务;推动制定合作区商事调解条例,规范商事调解行业发展;推动澳门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参与国际商事、知识产权等领域跨境纠纷调解等。
根据《若干措施》,珠海将制定年度涉外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并将围绕建设“五个一流”平台载体,扶持培育一批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不断提升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推动提升珠海国际仲裁院、横琴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争端解决机构的国际影响力,打造国际民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等,深入推进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此外,还将畅通涉外法治服务供需对接渠道,加快打造涉外法律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重点信息共享,针对不同类型涉外法律服务需求,探索形成快速反应、协调联动、高效有力的工作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措施》提出,下一步,珠海将把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加强“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法律制度和法治环境研究,推动形成“产、学、研、育”一体化涉外法治人才发展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