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最新消息,即日起,合作区2023年度享受个税优惠高端和紧缺人才正式开启申报。申报指南如下:
PART.1申报依据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和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
PART.2申报时间
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3月1日
(逾期视为未成功申报)
温馨提醒
1.申请人应以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为依托进行申报,若用人单位不符合申报条件,则申请人亦不符合政策要求。
2.请不要集中在申报截止日(即系统关闭当天)提交申请,以免导致系统网络堵塞,影响申报。
3.因信息填报不准确、申请材料不规范或者不齐全等原因退回申请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相应材料,由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并确认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PART.3申报条件
(一)用人单位条件
1.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或迁入,且申报年度(2023年)在合作区有实际经营场所的企业或机构;
2.属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鼓励类产业目录》(附件2)所列产业领域或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公共管理和服务领域;
3.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根据《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实质性运营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号)(附件3),用人单位应符合实质性运营相关要求。
(二)申请人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纳税;
2.在合作区实际工作,工作地点在合作区;
3.与在合作区实质性运营的企业或机构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服务合同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且有效期覆盖申报年度6个月及以上(2023年6月30日前签订);
4.2023年度内在合作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须包含2023年12月当月且不存在趸交、两地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形),享受豁免缴纳内地社会保险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无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境内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等除外。
PART.4申报对象
在符合第三条“申报条件”规定的同时,
申请人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高端人才
1.在某一领域或专业处于领先水平,作出突出贡献且得到社会认可的人才,具体认定办法由合作区执委会另行制定(该类人才将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开展认定);
2.在合作区年度收入达到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人才。
(二)紧缺人才
1.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含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同等学历、学位);
2.具备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备案后的境外同等职业资格;
3.取得技师及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经备案后的境外同等职业资格。
PART.5办理程序
PART.6申报材料
(一)用人单位和申请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均需扫描原件,要求清晰完整,具体材料清单详见《提交材料明细(2023年度)》。
(二)应政府部门审核需要,可要求申请人提供其他所需申请材料,或通知用人单位/申请人提交相关原件进行查验。
PART.7注意事项
(一)按同一所得项目不重复享受原则,享受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端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优惠的所得项目,不再重复享受当年度同类所得项目优惠。
(二)免征部分实行限额管理,具体由合作区执委会根据有关要求和实际需要确定。
(三)《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将于出台后按规定开展认定工作。
(四)关于“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地”的温馨提示:根据财税〔2022〕3号文件规定,按照清单管理办法列入人才清单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优惠政策。请在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选择横琴为汇算地。
PART.8咨询电话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一)人才认定咨询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咨询电话:0756-2996500、0756-2996564
(二)税务相关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
咨询电话:0756-8841710
其他咨询方式:“横琴税务”微信公众号-右下角“微服务”-智能咨询
(三)申报系统技术咨询
咨询电话:0756-8841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