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广东珠海、东莞等4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11个县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
具体来看,珠海、东莞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江门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同时,广州市番禺区、深圳市龙岗区、佛山市南海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
此外,广东有8个县区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分别为: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市白云区、深圳市光明区、佛山市禅城区、佛山市三水区、江门市蓬江区、江门市新会区(地理标志类)、肇庆市怀集县(地理标志类)。入选数量与江苏、浙江、山东相同,并列全国第一。
根据通知,此次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了1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38个城市(城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30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示范县,97个县(市、区)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试点示范时限自2024年1月至2026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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