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广东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聚焦领军人才培育、产业人才培养、评价机制改革等关键领域推出21项政策。
为进一步加快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明确,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学徒培养培训效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内容,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
针对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选拔,《实施意见》明确,将每年评聘选树一批在技术技能领域作出重大贡献,或本地区、本行业公认具有高超技能、精湛技艺的首席技师、特级技师。依托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平台,通过名师带徒、技能研修、技术交流等形式,加大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力度。
为进一步提升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水平,《实施意见》明确,高技能领军人才按照属地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落实待遇,并将通过提供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等多种方式,帮助高技能领军人才解决住房问题。同时,鼓励各地将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并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在产业人才培育与评价机制改革领域,《实施意见》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并鼓励各类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同时,进一步优化调整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紧密对接产业链、人才链构建专业体系,推动技师学院扩大技师培养规模。
同时,《实施意见》从构建技能生态机制、建设技能生态链、培育技能生态区等角度着手“破题”。其中,构建技能生态机制即在广东省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通过龙头企业出标准、出岗位、出师傅,院校出学生、出教师、出教学资源,政府出政策、出资金、出管理,建立以产业岗位标准为引领、以院校学生和教学资源为基础、以职业技能等级评价为纽带的产教评技能生态机制。具体措施包括,支持技能生态链企业实行校企联合招生,开展委托培养、订单培养和学徒制培养,面向行业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从而为产业发展提供稳定的技能人才。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依靠链主企业拓展“技能人才池”外,此次《实施意见》明确,教育、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学徒培养培训效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质量和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的重要内容。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把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此外,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还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