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获得100万元扶持!横琴发布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办法

张一帆
2024-01-10 09:29:39

为支持澳门青年参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支持澳门青年在合作区创新创业,近日,横琴合作区民生事务局印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促进澳门青年创新创业的办法》。据悉,《办法》共15条,明确了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的认定条件和程序,规定了基地运营主体可以获得的扶持,以及澳门青年创业企业可以获得的场地租金减免和创业奖励。其中,符合条件的澳青创业基地最高可获得100万元扶持。

根据《办法》,满足一定条件的商业办公楼宇可申请认定为合作区澳门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基地内实质性运营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办公总面积占比达到基地办公面积总数的30%,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扶持。

此外,基地实际运营满一年且基地内实质性运营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办公总面积占比分别达到基地办公面积总数的70%、80%、90%,可分别获得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运营扶持,逐级获得的仅发放差额部分。

在监管协议有效期内,对于基地组织面向澳门青年创业企业的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转化或技术服务对接、市场对接活动,按照每场活动实际支出成本给予不超过2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单个基地每年享受最高60万元扶持。

同时,《办法》指出,考虑到目前合作区整体楼宇租金价格较高,且澳门青年创业企业数量仍处于增长期,故计划对于入驻基地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给予场地租金减免,对同一企业最多可连续减免36个月。

其中,租用办公场地的企业,根据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合作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参加社会保险并且实际办公的人数,按照人均办公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给予减免。租用办公卡座的企业,根据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合作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参加社会保险并且实际办公的人数,按人均分配不超过1个卡座给予减免。

澳门青年创业企业入驻基地实质性运营满6个月,给予一次性3万元创业奖励。入驻基地后获得国家、省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或者澳门特区政府无偿资助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可按实际获得奖励或资助的金额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1:1配套奖励。

此外,已经享受横琴澳门青年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合计满36个月的澳门青年创业企业,若能达到《办法》规定的发展条件,经评审,可以继续给予两年租金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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