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国家数据局印发《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实施方案》。根据方案,到2025年,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的政策举措不断完善,在促进解决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差距上取得积极进展,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更加普惠均衡,面向重点区域和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工作进一步落地,数字经济东西部协作有序开展,数字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城乡一体化发展取得积极成效,数字素养与技能、信息无障碍和新形态就业保障得到有效促进,数字化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数字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积极作用开始显现。
到2030年,数字经济促进共同富裕形成较为全面政策体系,在加速弥合区域、城乡、群体、基本公共服务等差距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形成一批东西部协作典型案例和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成果,数字经济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具体行动如下:
一、推动区域数字协同发展
(一)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推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建设。以8个国家算力枢纽、10个国家数据中心集群为抓手,立体化实施“东数西算”工程,深化算网融合,强化网络支撑,推进算力互联互通,引导数据要素跨区域流通融合。组织实施云网强基行动,增强中小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承载和服务能力,推进应用基础设施优化布局,提升中小城市信息基础设施水平,弥合区域“数字鸿沟”。
(二)推进产业链数字化发展。制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分行业制定数字化转型发展路线图,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加快推进智能工厂探索,系统解决方案攻关和标准体系建设,推进智能制造系统深入发展。以工业互联网平台为载体,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和产业化,打造数字化转型应用场景,健全转型服务体系,推动形成以平台为支撑的大中小企业融通生态。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依托自身优势,推动反向定制,大力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拓展智慧旅游应用,为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发挥自然禀赋优势带动就业创业、促进增收创造条件。支持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加强公共服务供给力度,依托已有的数字化服务机构、创新载体等,推动区域型、行业型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建设,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转型咨询、测试实验、人才培训等服务。建设一批面向数字经济、数字技术的专业性国家级人才市场。
(三)加强数字经济东西部协作。推进产业互补,支持协作双方共建数字经济产业园区,推动产业向中西部、东北地区合理有序转移,强化以企业合作为载体的帮扶协作,动员东部企业发挥自身优势,到中西部、东北地区投资兴业。促进技术协作,支持协作双方发挥东部地区数字技术和人才优势,中西部、东北地区资源环境和试验场地优势,聚焦中西部、东北地区数字经济发展卡点难点,共同开展攻关协作。支持人员互动,健全数字经济领域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支持协作双方搭建数字经济领域用工招聘、就业用工平台,畅通异地就业渠道。
二、大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
(四)加快乡村产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以数字化赋能乡村振兴。提升农村数字基础设施水平,持续推进电信普遍服务,深化农村地区网络覆盖,加快“宽带边疆”建设,不断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通信基础设施供给能力,深入推进智慧广电,开展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全面提升乡村广播电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大力发展智慧农业,结合不同区域、不同规模的农业生产特点,以先进适用为主攻方向,推动智能化农业技术装备应用,提升农业科技信息服务。积极培育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深入发展“数商兴农”,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开展直播电商助农行动,培育一批电商赋能的农产品网络品牌和特色产业,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强化农产品经营主体流量扶持,为偏远地区农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借助互联网推进休闲农业、创意农业、森林康养等新业态发展,推动数字文化赋能乡村振兴。
(五)加大农村数字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农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持续推进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开展智慧农业应用、直播电商等课程培训,让手机成为“新农具”,数据成为“新农资”,直播带货成为“新农活”。创新联农带农机制,完善各类经营主体与农民农村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大型农业企业加大对公益性技术和服务的支持力度,保障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红利,吸引更多人才返乡创业。强化数字化应用技能培训,打造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六)提升乡村数字治理水平。运用互联网手段,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和服务管理水平,促进多元联动治理。健全完善农村信息服务体系,拓宽服务应用场景、丰富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深化乡村数字普惠服务,大力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因地制宜打造惠农金融产品与服务,促进宜居宜业。
三、强化数字素养提升和就业保障
(七)加强数字素养与技能教育培训。持续丰富优质数字资源供给,推动各类教育、科技、文化机构积极开放教育培训资源,共享优质数字技能培训课程。不断完善数字教育体系,将数字素养培训相关内容纳入中小学、社区和老年教育教学活动,加强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数字技术相关学科专业建设。构建数字素养与技能培训体系,搭建开放化、长效化社会培训平台,加大重点群体培训力度。
(八)实施“信息无障碍”推广工程。持续推动各类应用开展适应性改造,聚焦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特定需求,重点推动与其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网站、手机APP的适应性改造。探索建立数字技术无障碍的标准和规范,明确数字产品的可访问标准,建立文字、图像、语音等多种交互手段标准。
(九)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持续落实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政策措施,加快探索适合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点的社会保障参保办法。指导平台企业充分听取依托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意见,依法合规制定和调整劳动规则,并在实施前及时、有效公开。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以及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相关企业,按规定落实就业创业相关扶持政策。
四、促进社会服务普惠供给
(十)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享。支持面向欠发达地区开发内容丰富的数字教育资源,改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实现所有学校数字校园全覆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跨区域、跨城乡共享。加强教育服务精准化供给,依托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和异地申请便利性。建立专业化数字教育人才队伍,培养数字教育系统设计、开发、运维人员,开发适应当地发展阶段的软硬件,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和维护水平。
(十一)强化远程医疗供给服务能力。深入推进智慧医联体平台建设,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积极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远程医疗服务网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促进远程医疗服务健康发展,利用互联网技术将医疗服务向患者身边延伸,提升医疗服务可及性、便捷性。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人口信息、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和公共卫生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到2025年统筹建成县域卫生健康综合信息平台。
(十二)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开展基本养老服务综合平台试点,推动实现服务清单数字化、数据赋能便利化、供需对接精准化、服务监管智慧化。支持引导各地加快建设面向社会公众的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实现养老服务便捷可及、供需精准对接,配备助行、助餐、助穿、如厕、助浴、感知类老年人用品,满足社交、康养、生活服务等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
(十三)完善数字化社会保障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应用,实现社保“跨省通办”。加快推进社保经办数字化转型。拓展社保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为群众提供电子社保卡“扫码亮证”服务,丰富待遇补贴资金发放、老年人残疾人服务等应用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