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实施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七七
2024-01-02 10:03:28

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最新消息,自2024年1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阶段性取消辖区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具体的房贷利率由各商业银行根据市场化、法制化原则自主确定。

据悉,东莞将执行以下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于贷款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对于贷款购买二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利率下限为不低于相应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20个基点(LPR+20BP)。

此外,在2024年1月1日前(不含1月1日)已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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