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政府官网对外发布《珠海市推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明确了7个方面20条举措,包括加强规划引领、推进区域协同发展、加快重点产业发展、支持业态创新、优化监管服务、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及配套、配套扶持措施等,加快推动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为珠海对外开放的新高地、珠港澳合作的新空间。
根据《实施意见》,珠海综合保税区将重点发展保税物流、保税加工、保税维修等业态,突出发展电子信息、海空装备、跨境电商等重点产业,着力打造“一个中心、两大基地、四大平台”,即国际物流集散中心、高端维修服务基地、保税智造集聚基地、跨境电商示范平台、保税融资租赁交易平台、期现货保税交割平台、研发创新平台。
按照发展目标,珠海综合保税区的发展规模将稳步提升,到2025年进出口贸易额突破50亿元人民币;到2030年,进出口总额突破500亿元;到2035年,进出口总额突破1000亿元。同时,联动范围将不断扩大,不仅联动高栏港及金湾机场实现“区港一体化”,还将搭建与前海、南沙、横琴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的联动发展机制。
在推进区域协同发展方面,《实施意见》明确,珠海综合保税区将加强引进与港珠澳大桥物流运输相关的机构和企业,加快建设以海铁联运为主的多式联运基础设施,积极对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支持业态创新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了支持区内企业进口用于研发设计的货物、物品,除禁止进境之外,免于许可证件管理,进口的消耗性产品根据实际研发耗用核销;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与物流企业建设东南亚、拉美、欧美“海外仓”等一系列举措。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意见》明确,珠海综合保税区将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珠海联动发展区的双重政策优势叠加作用,积极对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加强与海南自贸港、省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产业关联、辐射协同等方面政策研究,探索形成与新型经济全球化新规则、新制度相衔接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体系和监管模式。率先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投资开放、贸易便利、金融服务、税收管理和综合监管方面的便利化经验,优先承接先行先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