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于下月实施

曾豆豆
2023-12-18 10:06:28

近日,珠海公布《珠海经济特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条例》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餐饮娱乐服务场所、住宿休息服务场所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可以设置吸烟点(区),未设置吸烟点(区)的室内禁止吸烟;托儿所、中小学校等五类场所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机场、车站、客运码头、口岸广场、轨道交通站广场等吸烟点(区)以外的室外区域禁止吸烟。

此外,《条例》还明确了吸烟者违法吸烟的法律责任。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的,处五十元至二百元罚款。在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场所吸烟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公共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未履行控烟义务的,处一千元以上至一万元以下罚款。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
0: 0

相关标签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