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助力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下称《通知》),并提出十条措施,为“百千万工程”实施提供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其中,十条措施具体包括: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保障,落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加大耕地占补平衡保障力度,积极支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大力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有序推进乡村振兴项目点状用地,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建设,支持部分情形免于办理用地手续,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和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百千万工程”项目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制度。
同时,《通知》还提出,大力盘活乡村存量建设用地,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和地上房屋,允许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鼓励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需对宅基地上原有建筑物、构筑物进行翻新、装修、改造的,应符合建设、消防等安全要求,不突破规定宅基地面积标准,容积率、建筑高度、层数、风貌等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并依法依规办理规划、报建等手续。对于原规划许可手续齐全、不增加建筑面积、总高度、层数以及不涉及修改外立面、不降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和不改变使用性质的原有建筑改造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