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清远市人民政府对外发布《清远市进一步提振和扩大消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若干措施》从稳定汽车消费、促进家电和电子产品消费、稳住住房消费、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等9个方面,提出了29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
《若干措施》提出,广东将优化汽车购买使用管理,要求各县(市、区)不得新增汽车限购措施。在具备条件的区域扩大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降低新能源汽车用电成本,支持各类已安装独立电表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鼓励充换电设施运营商阶段性降低充电服务费,鼓励地方对城市公交车辆充电实行扶持政策。活跃二手车市场,全面落实取消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优化二手车自由流通的市场环境。
同时,稳住住房消费。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行一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提高一手房市场流通性。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登记模式。优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缴存人家庭成员(含缴存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清远市租赁房屋自住,且在缴存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申请时间间隔缩短至6个月。
此外,为提升消费载体空间,《若干措施》提及,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支持清城区北江两岸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打响北江夜游品牌。培育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重点步行街(商圈)。实施广货促消费行动,加快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支持建设跨境电商线下体验中心,推广“前店后仓”模式,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模。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因地制宜发展露营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