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五次联席会议在澳门召开。
会上,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法务司、广东省司法厅及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在《粤港澳大湾区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标准》基础上各自制定的调解员资格资历评审细则,并就评审细则的实施安排达成原则共识;对粤港澳三地继续推进研究和解(调解)协议的承认与执行、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仲裁员推荐名册、推进港澳律师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执业试点工作等进行深入讨论;就设立粤港澳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积极交换意见,同意在联席会议机制下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人才培养工作小组,共同研究推进三地法治人才协同培养。
据悉,按照联席会议规则,粤港澳大湾区法律部门第六次联席会议将在明年由广东省司法厅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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