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加强法治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会上,司法部律师工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司法部先后出台了港澳律所在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内地与港澳律所合伙联营、港澳居民参加内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申请律师执业、港澳律师担任内地律所法律顾问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港澳律所和律师专业作用。同时,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据介绍,今年,司法部及时提出延长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修订试点办法的建议,并起草有关议案和文件,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授权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修订试点办法,将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期限延长三年,适当降低考试报名门槛,扩大试点政策覆盖面,在港澳律师界引发热烈反响。司法部将持续完善法律服务对港澳开放各项政策,研究细化港澳律师大湾区内地执业试点配套措施机制,为港澳律师在内地执业提供更多机遇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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