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广东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情况进行了介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广东省中医药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同志出席新闻发布会。
据介绍,近年来,广东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基层群众的中医药服务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主要采取了以下两方面措施:
(一)推动“三大建设”
一是推动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升级建设。重点扶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发展:各级财政投入了118.72亿元支持58家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升级建设;28家城市三甲中医医院启动紧密型“组团式”方式对口帮扶42家县级中医医院;2022年起,陆续安排5600万元支持28家县级中医医院开展“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推动打造基层中医药服务龙头。
二是推动中医馆全覆盖建设。先后投入1.8亿元部署基层医疗机构中医馆建设工作,目前全省已建成中医馆1831个,实现省域全覆盖。2023年起,重点安排1380万元支持粤东粤西粤北9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馆内涵建设,安排1742万元支持871家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建设中医阁。
三是推动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中医师承薪火工程,100名省名老中医药专家带教培养200名基层中医药骨干人才。实施基层中医药人才工程,每年培训100名县级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和500名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持续实施中医专业的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项目,为基层培养“留得住、用得上”人才。
(二)实现“三大突破”
一是县级管理机构实现从无到有新突破。不断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管理体系,截至2022年底,全省21个地市均设立了中医药管理机构,行政建制的122个县(市、区)有108个设立了中医药管理机构,占88.52%。
二是基层服务能力实现量质提升新突破。截至2022年底,城乡每万居民有0.61名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占同类基层机构诊疗总量的33.83%,65岁以上老年人和0-36个月儿童的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率分别为64.09%和80.28%。
三是基层人才队伍实现多重巩固新突破。52%的县级中医医院建有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训县级医疗机构中医临床技术骨干人员1800余名;招录订单定向医学生(中医药专业)3700名,培训基层卫生技术人员870名;实施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工作,2097名民间中医取得行医资格。
在推动粤港澳中医药融合发展上,广东立足粤港澳三地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锚定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目标,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国际化。在推进规则衔接、制度衔接和融合发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主要包括:
一是加强高规格的制度设计。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2021-2023年,相继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2020-2025年)》及《有关配套实施方案》《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发展大局全方位高水平谋划,推进落实。
二是搭建高质量的交流合作平台。开辟粤港澳三地中医药融合发展新路径,广东中医药主管部门联合港澳卫生行政部门成功举办了五届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大会,共促成85项中医药合作项目。在粤港澳大湾区服务贸易大会中,设立中医药服务贸易高峰论坛,共商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良策,有力推动中医药从大湾区走向世界。
三是健全高效率的协作交流机制。落实《粤澳中医药交流合作框架协议》《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合作备忘录》,共同推动粤港澳三地中医药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成立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多领域专业联盟,建立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和中医药人才协同机制,有效促进了湾区内中医药交流合作。
四是完善高水平的多元服务功能。加大港澳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发展路径。广东中医药院校招录港澳学生规模持续名列全国首位。支持港澳中医师在大湾区内地执业,目前已有204名港澳中医师在广东省内医疗机构执业创业。选派中医药专家支持香港中医医院建设。实施“大湾区中医访问学者计划”向港澳派遣中医专家,共同探索中西医结合新模式和培养高水平中医药人才的新路径。
此外,借助粤港澳三地中药产业融合发展的优势,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上,目前,广东总体目标要求的第一阶段6项重点任务均已全部落地见效。具体包括:
一是落实“港澳药械通”政策,打通了国际先进创新药械快速进入内地临床应用的通道。截至目前,“港澳药械通”共批准指定医疗机构19家,批准药械48种,其中药品27种、医疗器械21种,惠及患者4050人次。
二是承接国家药监局委托对港澳已上市传统外用中成药简化注册审批,推动粤港澳中药监管机制对接,助力优质港澳传统中成药实现在内地注册上市,全面提升广东省中药注册审评审批能力。截至目前,已有10个港澳外用中成药获批内地注册上市。其中澳门2个,香港8个。
三是支持港澳药品跨境在大湾区内地生产,推动大湾区产业一体化发展。通过首创“港澳持有+大湾区内地生产”的监管模式,发挥粤港澳三地中药产业各自的优势和特色,推动形成互补互动的产业链条。目前,已有麝香活络油等2个香港药品顺利实现跨境生产上市。
四是推动大湾区内地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成功跨境至澳门使用。目前,广东省中医院首批6个院内制剂批准跨境至澳门镜湖医院临床使用,让内地优质的中医药服务更好地惠及澳门居民。
五是支持横琴粤澳合作中医药科技产业园建设粤澳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心、粤港澳中医药政策与技术研究中心等一系列平台,提升横琴发展中医药产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同时,支持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使用澳门地区已上市部分药品,进一步推动粤澳两地医疗和用药等民生公共服务衔接。
下一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锚定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战略定位,结合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和广东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的要求,持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药品监管创新政策落实落地,促进大湾区中药产业高质量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