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住建局正式对外发布《关于调整东莞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购资格条件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购条件将大幅放宽,包括单身可购房、累计社保及连续社保时长缩短、申购人工作单位要求从虎门放开到全市等。据介绍,此次购房条件调整有助于强化人才安居服务机制,更好解决东莞市稳定就业无房群众的居住刚需。
据悉,三限房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无房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属于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按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代持机构持有。
根据《通知》,首次销售时,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仍按照原政策进行定向分配和公开配售。三限房按照《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规定的销售条件在项目所在镇街(园区)进行定向分配和公开配售;配建安居房以共有产权住房形式配售的,按照《东莞市存量配建安居房处置方案》规定的销售条件,其中市属配建安居房在全市范围进行定向分配和公开配售,镇属配建安居房在项目所在镇街(园区)进行定向分配和公开配售。
第二阶段则在全市范围调整申购条件销售。《通知》显示,共有产权住房中三限房取得预售证满6个月后、配建安居房首次发布配售公告6个月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配售单位可以对项目全部房源启动第二阶段销售,对申购人的基本条件进行以下调整:
此外,《通知》要求取消同住人要求,单身群体可申购;放宽社保要求。调整为本市户籍累计在莞社保满1年、非本市户籍累计在莞社保满2年,近期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放宽配售区域要求。配售房源进入第二阶段销售后,面向全市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购人配售。
另外,《通知》还设定了优先分配顺序,兼顾公平的同时向人才和多人家庭倾斜。其中,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条件;符合原政策销售对象基本条件;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特定保障对象群体的需求和实用经济原则,目前在建的长安、虎门、塘厦、凤岗、大朗镇项目三限房建筑面积限定在70~80平方米,户型为两房两厅一卫或三房两厅一卫,实施基本装修交付。同时,购买三限房视同购买商品住房,享有与普通商品住房同等的教育、医疗、户政、养老、住房公积金等公共服务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