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东省财政厅最新消息,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支持采用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的会计师事务所先行试点,在广东自贸试验区设立分所。
据介绍,《通知》出台对于位于南沙区的粤港澳大湾区(南沙)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区是重大利好,《通知》发布后,南沙区第一时间出台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关于推进粤港澳大湾区财税专业服务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作为地方的配套政策,积极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在南沙区设立分所,发挥政策叠加效应。南沙区财政局正致力于做好政策的宣传和推广,释放政策红利,营造优良营商环境扶持财税专业服务业发展壮大。
粤港澳都市网为您提供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