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最高获补300万元!深圳这项专项资金资助开始申报

张一帆
2023-11-16 08:37:42

为强化政策供给,聚焦质量品牌精准施策,切实提升企业、产业基于质量效益的竞争力,2023年6月2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动市政府出台《深圳市打造一流质量品牌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从“促进产业质量品牌双升级”“提高供给质量和效率”“强化质量基础设施支撑”“打造高质量领航企业”“优化品牌发展生态”等5个方面设置了13项扶持措施。

为全面落实《若干措施》,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配套设立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兼顾社会、行业、企业对质量品牌建设的需求,充分考虑产业发展不同阶段的特点,设置具体资助事项21个,2023年度可申报资助事项17个。其中,第一批项目申报时间为11月8日9:00至12月31日18:00,符合条件的企业千万不要错过了,单项最高获补300万元!

1、申报类别

第一批

(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资助(核准制项目)

1. 质量攻关和技术创新项目(国内外顶级质量赛事荣誉资助子项目)

2. 质量标杆扶持项目(中国质量奖配套资助子项目)

3. 质量标杆扶持项目(广东省政府质量奖配套资助子项目)

(二)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资助(评审制项目)

1. 行业质量提升扶持项目

2. 质量攻关和技术创新项目(质量攻关及创新子项目)

3. 质量数字化管理试点示范项目(企业质量管理数字化再造子项目)

4. 质量基础设施应用推广项目(质量基础设施优质服务子项目)

5. 质量基础设施应用推广项目(粤港澳大湾区质量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子项目)

6. 高质量企业孵化项目

7. 特色品牌培育项目

8. 深圳品牌传播推广项目

第二批

(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资助(核准制项目)

1. 产业计量测试体系扶持项目(制定计量检定规程或技术规范子项目)

2. 产业计量测试体系扶持项目(计量技术专业机构子项目)

3. 产业计量测试体系扶持项目(计量示范标杆子项目)

4. 产业计量测试体系扶持项目(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子项目)

5. 大湾区碳足迹标识认证项目

(二)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资助(评审制项目)

质量数字化管理试点示范项目(检验检测机构数字化改造升级子项目)

2、资助条件

(一)基本资助条件

1.项目实施单位为成立运行一年以上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属于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组织;

2.项目实施单位为资助项目的执行人,是项目管理的主体,联合体实施的应以合作协议方式确定主导单位为项目实施单位,联合体的所有单位均须符合本条第一项的规定;资助项目涉及知识产权归属的,应提供知识产权权属保证承诺书;

3.资助项目实施地为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所处行业不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4.项目实施单位持续诚信合法经营,未被列入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生效期内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项目实施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规性负责,资助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部门相关项目资助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情形;不存在将本属同一完整事项的项目刻意分拆、虚假包装成两个及以上项目并多头申报本专项资金所列项目情形;不存在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情形;6.项目实施单位具备实施资助项目所需的资金、专业技术团队、设备设施和管理能力,财务会计制度健全;7.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资助条件

 各项目专项资助条件详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可扫描下方二维码

3、申报时间

分两批受理申报

第一批:11月8日9:00至12月31日18:00;

第二批:12月1日9:00至12月31日18:00。04申报方式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线申报。登录后搜索“质量品牌领域专项资金资助”,选择具体对应事项,按要求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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