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近日,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关于支持证券业发展实施细则》。《细则》显示,深圳市龙岗区将面向首次进入龙岗实际经营的证券业总部法人机构、证券公司一级分支机构、证券公司营业部、私募证券投资机等不同主体,执行分级扶持方式和标准,扶持方式包括一次性落户奖励、租金补贴、业务拓展激励等,最高奖励达500万元。
其中,“证券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全国前20名”或“落户当年或次年在龙岗区年度证券交易额达2000亿元以上”任一条件,则视为龙岗区重点引进的证券公司一级分支机构。对此,将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若不满足上述条件,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针对首次进入龙岗区实际经营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如企业实际管理规模1亿元以上的,龙岗区按照实际管理规模的2%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针对首次进入龙岗区实际经营、在辖区内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证券公司一级分支机构,龙岗区按其实际租金的50%给予2年租金补贴,单个机构租金补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对于首次进入龙岗区实际经营、在辖区内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专业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专业子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按其实际租金的50%给予2年租金补贴,单个机构租金补贴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此外,《细则》显示,对于首次进入龙岗区实际经营、在辖区内新租赁自用办公用房且合同期在3年以上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龙岗区按其实际租金的50%给予2年租金补贴,单个机构租金补贴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龙岗区鼓励证券机构拓展业务,上一年度在龙岗区证券交易额同比增速高于同期全市与全区证券交易额同比增速,且在龙岗区实际经营3年以上的证券机构,按照证券交易额每20亿元增量奖励1万元的标准,给予每年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同时,针对首次进入龙岗区实际经营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龙岗区执行分级扶持方式和标准,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30万元—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