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珠海停车场运营管理,加快补齐城市停车管理短板,近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并组织相关单位起草《停车场运营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珠海市地方标准,并由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现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
《征求意见稿》提出停车场运营管理的基本要求,服务设施、运营服务、安全管理、环境维护、智能化建设和监督、评价与改进的要求,适用于公共停车场、公共建筑配建的专用停车场和其他向社会开放并收费的停车场的运营管理。
针对目前部分停车场标志标识不够清晰,管理系统和设备不够智能等问题,《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标识与引导系统,在标志标识部分提出应在停车场入口处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明确停车场的泊位数量,在出入口应设置醒目的出入口标志/引导牌。具
同时,为配合全市统一的城市智慧停车信息系统的推广使用,《征求意见稿》提出应按照联网管理规定同步配建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和管理设备,并接入全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平台;并通过鼓励智慧停车、共享停车建设缓解停车需求错峰矛盾。
此外,在辅助设施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地下停车库内应设置通讯信号增强设备和广播服务系统;停车场应根据规模及停车设备类别,配置机房、控制室、配电房、管理办公室等辅助用房和必要设施,且尽量整合布置,集约用地,方便使用;停车场内宜设置便民服务信息牌,为车辆驾驶者提供道路交通状况、天气预报等信息。